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旗股份”)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电旗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民、杨健。
电旗股份是第三方通信技术服务企业,主要向主设备商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无线网络工程服务和物联网全流程物资管理系统集成服务。其中,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大部分比重。
电旗股份2022年3月16日披露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孔强持有电旗股份34.90%的股份,共计3539.52万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电旗股份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有张垚、薛毅然和江苏高投;孔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电旗股份原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原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4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集资金3.02亿元,分别用于运营总部及全业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劳务采购费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高。其中前五大供应商的集中度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多个劳务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请发行人说明:(1)劳务采购费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业务地域分布较广但劳务供应商集中的合理性;(3)相关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自有员工薪酬与同等级别劳务人员采购价格差异的原因,以及发行人劳务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和完整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劳务供应商肇东亿科及其关联方(飞科信息、亿科信息和翰林信息)均系董静杰控制的公司,相关主体成立后即与发行人合作,合作一到两年后即注销。请发行人:(1)结合供应商选择标准、选择方式和流程、定价机制等因素,说明与上述供应商合作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2)说明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 2018 年度定期报告将3 家供应商作为单独供应商披露的原因,发行人与肇东亿科及其关联方、董静杰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净利润已连续两年下滑。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自身核心竞争力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净利润持续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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