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企业工商年报时间日期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2021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退付时间日期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开放2020年度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三、2020年度汇算清缴发生亏损结转年限时间日期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日期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五、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时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