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11月29日晚间,ST网力(300367)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ST网力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等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5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万元。另外,北京证监局还对其他责任人给予5-20万元不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