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林晓征20日表示,为了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证券基金行业相关人员的任职程序和条件;二是明确执业规范和限制,多角度约束执业行为,强化外部声誉和诚信约束;三是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内部管控责任,实现任职有保障、履职有制衡、离职有监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实现监管问责无死角、无盲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