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获监管函 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净利润差异较大未修正预告

观点地产网讯:8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2021年1月30日,银亿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亿元至6亿元。

2021年4月30日,银亿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实际净利润为亏损10.87亿元。银亿股份《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利润差异较大,未按规定及时修正业绩预告。

银亿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银亿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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