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 日,江苏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征集意见阶段。其中明确,预付卡不得设有效期,企业发预付卡要提供担保,消费者付款后有 15 天“冷静期”,若企业未及时上传预付卡信息最高或被罚 5 万 ……这个办法的出台,有望为江苏的预付卡消费管理系上“保险带”。
预付消费,即消费者与商家约定支付一定的资金,就可以以优惠的价格获得一定的商品或服务。可是,近年频现的“预付卡陷阱”,不但让消费者损失惨重,也给这一消费模式罩上一层阴影,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每每忐忑:这家老板啥时候会“跑路”?
比如,创立30多年,连锁店遍布全国各地的知名健身企业浩沙健身,被曝在2018年和2019年多地莫名撤店、负责人失联;央视近期也揭露了目前市面上商家热卖“螃蟹卡”的各种套路:消费者预约提货难,实际收到的螃蟹缺斤短两,甚至商家“跑路”无处兑换……
在当前预付消费模式下,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商家对消费者能够获得的商品和服务设置约束,通过规定预存费用消费期限等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导致消费者预付费用后处于被动状态。而商家一旦“跑路”,消费者更是维权困难。
无疑,设置预付卡限额、购卡冷静期,对预付卡企业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发卡需提供担保等这一套组合机制,能够有效应对预付消费风险,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办法》明确,经营者应当对其发行的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担保机制的建立,意味着第三方监督的介入。不管是在银行开立预付资金存管账户,还是由其他机构出具担保,都实现了对预付资金的有效约束,经营者即便跑路,也很难卷走消费者的钱。可以说,“预付卡担保”这一监管新政,是新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有效监管、避免“跑路”问题的关键手段。
如果“跑路”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话,预付消费实际上是商家和消费者的一种双赢模式,《办法》也将有效助推社会消费。而实际上,商业效益往往与双赢模式呈正相关:消费者获得感越多、消费权益越有保障,消费热情也会越高。但很多时候,只有当“看不见的手”积极作为,双赢模式才能形成。
比如,《办法》中的预付卡购买“冷静期”条款,表面看是向消费者一方倾斜,但实际上,因为“冷静期”而给消费者增加的消费安全感,也会让更多消费者放下戒心走进商家。这就好比“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事实上,网购的火爆与“无理由退货”有很大关系。预付卡消费领域当然可以借鉴,给消费者一个“反悔”的机会。而进一步探讨“双赢”问题,不妨给消费者更多的权益,比如允许免费或低价转让预付卡,未到期卡因顾客受伤、居住迁移等原因可以退卡等等。对这些问题,《办法》不妨再深入一步。
据报道,很多市民对《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草案)》叫好点赞。这也说明,《办法》切中了当今社会消费的一个“痛点”。就此来说,这种针对预付消费模式的精准施策,也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来源:荔枝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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