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推广税务"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2021年要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执法统一,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

  “会议提出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利好企业,符合当前政府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创新的总基调。”11日,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自永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在长三角一市三省,对首次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不处罚的措施。当年7月,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该《清单》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报备财务会计制度、软件及银行账号,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等18项被列入“首违不罚”事项。

  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

  “‘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是对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进一步明确,也推动了柔性执法。”朱自永分析说。

  上述会议还要求,2021年,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

  据介绍,2020年,各级税务部门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为399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92亿元,实现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都可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服务各级领导决策和市场主体发展,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一场大考”并收获了来之不易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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