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结合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特点,客观公正出具评级意见。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应当重点关注本地区经济、财政、债务等情况。信用评级机构首次评级后,债券存续期内应当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同时关注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重大事项(如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等),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及时公布评级结果。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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