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年立法工作安排确定,透露哪些信号

  财税改革需在法治下推进,财政部近日公开的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透露了2021年财税改革新动向。

  政府采购法等成重点

  财政部负责起草财税相关法规。根据今年立法工作安排,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会计法(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第一财经,今年的财税立法工作是在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影响,稍有延迟的基础上,所作的继续推进安排。

  王桦宇表示,2020年尚未完成的政府采购法(修订)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继续作为2021年的立法事项,同时将2020年的会计法(修订)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的立法时间排入2021年的时间表。立法研究方面,在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领域立法以外,新增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立法,并在表述上置于更靠前的位置。

  目前政府采购规模已经突破3万亿元,关系着千万家企业。现行政府采购法为推动中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随着实践发展,也暴露出一些不足,比如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采购绩效有待提高、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公共采购制度不统一不衔接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财政部修订政府采购法,去年12月,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意见稿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此次政府采购法修订,主要是要完善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健全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等。

  同样的,会计法实施环境也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须会计法进一步完善以做明确规范。财政部早在2017年就全面启动会计法修法工作,2019年10月就对外公开了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上述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现行会计法的7章52条修订为6章60条。比如,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在行政责任的处罚中,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规定,即“先没后罚”,同时适当提高了经济处罚的数额。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政部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去年10月已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增加资产评估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两章,删除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三章。

  为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建设,去年5月财政部起草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权由法授、权责法定”,明确出资人等相关方面职责,明晰委托代理关系,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运营等事项。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安排,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另外还会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等项目的起草工作,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王桦宇表示,今年新增财务规则和国资、社保等方面的若干立法起草项目。开展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立法的最终指向是财政收支划分法,其将和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一起构成我国财政法的主干性法律。

  个税改革、房地产税难有实质性动作

  今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没有涉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时期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其中就包括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财政部部长刘昆去年11月撰文谈及“十四五”税制改革时,也提及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财政部负责起草财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今年立法工作安排未涉及个税法修订,意味着今年个税方面可能不会有进一步改革动作。而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因此财政部立法工作规划不会涉及房地产税。不过房地产税立法复杂敏感,需要统筹推进,今年预计也不会有实质性动作。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虽然个税今年难有改革动作,但相关工作依然会积极推进,形势所需时,不排除今年有推出个税法修订的可能性。

  除了房地产税立法外,外界十分关注税收立法进展。

  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情况介绍,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审议。这是财政部首次公开关税法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此前已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稿,不过关税法尚未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稿。

  早在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此后经过多次修订。中国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关税税制相对稳定,立法条件成熟。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关税法就被作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近些年税种立法均遵循两个不变原则,即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专家预计此次关税立法也将继续遵循这些原则。

  施正文认为,关税税率可能基本维持稳定,一些关税调整仍将授权国务院。

  在其他税种立法方面,财政部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印花税法送审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施正文认为,由于印花税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而且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立法难度相对较小,今年有可能完成立法工作。另外关税、消费税等立法也将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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