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大方正破产重组事宜,6月11日晚间,浙商银行披露公告,已向法院对相关方提起诉讼,提出判令相关方共同偿还借款本息20.45亿元。
今年2月,北大方正集团就被债权人北京银行申请重整。数据显示,截至6月11日,北大方正债券存量余额合计规模为335.4亿元,存量只数为22只,一年内到期有6只、规模为91亿元。
20亿元借款纠纷,浙商银行起诉相关方
6月11日晚间,浙商银行(601916.SH)披露诉讼公告,因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于2020年6月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于6月2日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2018年7月25日,浙商银行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北大方正向浙商银行借款2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年利率为7.8%。同时,浙商银行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书中称“被告一”)、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书中称“被告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被告一、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其后,浙商银行依约向北大方正放款20亿元。之后,北大方正归还本金2000万元,利息偿付至2019年9月20日,但2019年四季度的利息未正常支付。
因北大方正破产重组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分别向被告一、被告二送达了《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鉴于被告一、被告二均未履行担保义务,浙商银行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浙商银行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及截至2020年2月19日的应付利息6521万元,共计20.45亿元。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浙商银行称,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债权方涉多家银行,一年内到期债券余额91亿元
记者查阅发现,今年5月29日,上海清算所(以下简称“上清所”)披露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进展公告》显示,该笔违约牵涉的债权方有中国进出口银行和浙商银行。
而记者获悉的一份联合资信评估公司对北大方正集团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评级报告显示:此次注册额度5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30亿元。存续期为2 1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该笔中期债券无担保。
方正集团是由北京大学在1986年投资创办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集团主要以IT产业为基础,逐步形成了IT、医疗、产业金融等业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旗下拥有4家A股上市公司和2家港股上市公司。
2019年12月2日,北大方正“19方正SCP002”超短融债券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成为了北大方正集团首只违约的债券。
随后,联合资信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A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
2019年12月23日,上清所发布公告称,在支付了债券利息后,北大方正23家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支付“19方正SCP002”本金,将该期债券兑付日变更为2020年2月21日,期间利息按照原利率4.94%计息。
但是,距离该债券到期仅剩下两天时间,2020年2月18日晚间,北大方正集团突然被申请重整。
2月18日晚间,北大方正集团旗下的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以及方正控股、北大资源这6家公司,当日各自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方正集团于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北京银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
6家公司均表示,如该申请获得受理,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即有可能导致控股权的变更。
记者在联合资信在今年2月21日的评级报告中披露,“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2019年三季报显示,方正集团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917.7亿,净利润亏损24.69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31.9亿。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方正集团负债规模约3030亿,资产负债率约83%,其中非流动负债中,应付债券额为872亿,非流动负债总共达1122亿,流动负债总共达1907.30亿元。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