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A股董秘“背锅”速度记录,在任仅8个月2次被通报批评
来源:董秘学苑
原创 六月雪
在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职位上只干了8个月,结果却换来交易所的两次通报批评,这真的是A股董秘背锅速度最快的记录了,这个记录的创立者就是龙宇燃油现任董秘胡湧,而8个月的梦魇则发生在担任鹏起科技的董秘任上。
9月16日晚间,上交所对鹏起科技及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就有公司的两任董秘胡湧和朱晓军。
董秘胡湧在申辩中有一句话让小编印象深刻,“不应就同一违规行为对其进行重复处分”,胡董秘为何会有如此言论呢?
因为在2019年11月15日时,上交所就给予过胡湧一次通报批评处分,而他认为自己已经被处分过一次了,这次不应该再因为同一件事情被处分。
我们来对比下,2019年11月15日和2020年9月16日上交所公告的两份纪律处分决定书。
2019年11月15日认定违规内容:
1、为上海胶带、北京鼎兴违规担保事项;
2、为关联方洛阳乾成违规担保事项;
3、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担保事项;
4、为公司员工违规担保事项;
上述对外担保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2月-2018年9月,合计担保金额约14.59 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的 29.68%,占2017年净利润377%。
违规对上市公司影响非常大,投资者损失惨重,上交所认为董秘在违规中,“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一定责任,不能以不知情、不负责印章管理等为由免除责任,但是酌情考虑,从轻处分,给予通报批评。”
2020年9月16日认定违规内容:
1、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控制人存在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外担保未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4、公司定期报告中对于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完整;
从两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内容可以看到,虽然对于违规担保的认定有重复,但是资金占用等其他问题是新发现的问题。
所以上交所再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不算重复处分,在上交所酌情考虑下,这次也仅仅是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图片来源上交所)
资料显示,胡湧,男,1970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在职),注册会计师。曾任国泰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副经理,联合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友联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客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新加坡光兆工业森林集团公司 (上市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任职鹏起科技董秘,2018年7月离职,2018年8月入职龙宇燃油担任投资总监,自2019年3月15日起担任龙宇燃油董事会秘书。
从从业经历中可以看到,董秘胡湧是一个有经验的老董秘,曾经在东方明珠董秘任上干了8年,2017年11月,因为鹏起科技筹划剥离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来到公司,当时公司是一家总市值200亿元的军工上市企业,净利润3个多亿。
外表光鲜的上市公司,谁能想到竟然是一个大坑,由于实控人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导致公司官司缠身,2018年度巨亏38.1亿元,最终走向暂停上市的结局。
只在鹏起科技董秘任上干了8个月,胡湧却领到了2份通报批评,虽然现在跳出坑外来到龙宇燃油,但是因为董事会秘书上岗前提中有一条,最近三年被3次(包括)以上通报批评就不能继续担任董秘。
所以,未来如果再被给予一次通报批评,就可以暂时告别董秘这个岗位了。虽然,坑人的董事长张朋起已经被刑拘,但是这对于董秘来说又能怎样呢,交易所没有给予公开谴责已经算是酌情考虑,自己只能自认倒霉。
鹏起科技的三任董秘,除了胡湧外,胡湧前任姜卫星和后任朱晓军也都分别被给予了一次通报批评处分,董秘们要感谢董事长“赐锅”之恩。
当然,也希望董秘们更加主动起来,尽到勤勉义务,从被动信息披露向主动信息披露转变,还A股一个清明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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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