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7月19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共6章,49条,分别是总则、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其中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保险销售行为原则和分类,以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的公众教育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
在具体细则方面,《管理办法》提出,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作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者调整价格。
对于个人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管理办法》提出,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
《管理办法》还提出了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等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管理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健全行为监管制度体系、完善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后续以《管理办法》为基础,还将陆续出台分领域实施细则,全方位、系统化规范保险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