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24日)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借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严重干扰资本市场发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是证监会长期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的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一是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