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10月24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在上海召开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行长易纲通过视频发表致辞。

易纲表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金融业开放不仅引入了机构、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还促进了制度规则的完善,促进了金融制度供给。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过去两年,我国金融业开放迈出里程碑式的步伐,集中宣布了50余条开放措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会上,易纲介绍了近年来金融业开放取得的进展。

一是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积极扩大在华布局。2018年以来,新增外资控股证券公司8家、外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2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0家,标普、惠誉等国际评级机构已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比如,不再对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实现内外资一致。允许外资银行经市场化评价后获得债务投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允许外资银行分行及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质等。

三是持续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今年前9个月,外资累计增持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7191亿元。近期,富时罗素宣布拟将中国国债纳入其世界国债指数。

易纲指出,金融业开放是互惠互利的。金融是竞争性服务业,开放竞争有助于中国自身金融业发展和效率提升。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也能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红利,实现互利共赢。将持续推动金融业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金融展业环境。

第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也注意到,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易纲称,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展业也必须满足资质要求、持牌经营。负面清单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

第二,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顺其自然。新形势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本币使用的支持体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在加快开放的同时防范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新形势下,会针对当前的不足,并对标高水平开放的要求,推动金融业开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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