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凯越 3月22日,中骏集团控股发布披露公告。
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授权牵头安排行及簿记管理人;银团(“该等银行”)作为原贷款人;及中银香港作为代理人于2021年3月22日订立的协议,该等银行同意授予公司分两批为数351,000,000港元(“A批次”)及342,500,000美元(“B批次”)的定期融资,并可在其条款的规限下及按照其条款要求增量融资,惟其与原融资承担总额的合计金额于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450,000,000美元。
该融资将用于集团现有融资债务再融资,并为公司及其相关附属公司就融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应付的任何费用、成本及开支付款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