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了一则对微医集团及其实控人廖杰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未依法及时披露持有易联众股份变动情况且有误导性陈述,加之在限制转让期交易易联众,微医集团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合计处以30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廖杰远合计处以8万元罚款。
多次未及时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据了解,微医是一家以挂号服务起家的互联网医疗公司,专职运营智能化数字健康平台,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由廖杰远带领团队创建于2010年。其核心业务覆盖医疗、医药、医检、健保等领域。
中国证监会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微医利用微医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冯某等10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易联众。
易联众是一家主营民生领域信息化的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微医是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9.58%。2018年11月9日,微医、海西医药交易中心、易联众三方联合创建的“三医联”平台正式发布,成为国内首个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支撑平台。
据中国证监会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11月19日,账户组持有易联众2151万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019年1月18日,账户组持有易联众4300万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微医集团均未及时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
微医集团在2019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与账户组实际持股情况不一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微医集团利用账户组累计买入约6619万股,累计买入金额约5.8亿元;累计卖出4443.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约4.05亿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交易明细、银行资金流水、交易终端信息、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相关协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微医集团持有易联众股份达到5%、10%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持股变动情况有误导性陈述,在限制转让期内交易易联众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四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图自微医官网。
此前,微医就曾由于屡屡传出上市计划却未能上市饱受关注。
微医前身为“挂号网”,2015年进行了更名。创立以来经历多轮融资。2018年5月,完成融资5亿美元,估值达到55亿美元。彼时就传出将于港股上市,并计划将旗下HMO(全称为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健康维护组织,具体包括微医疗、微医药、微医保)相关业务作为整体打包赴港上市。
2021年2月,微医再获4亿美元融资,估值达70亿美元。2021年4月,微医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但6个月后招股书失效,此次IPO没了下文。2022年3月,有消息称,在香港上市计划受挫后,微医正考虑放弃传统的IPO,转而通过与SPAC(空壳公司)合并的方式上市,这一消息仍然没有后续。
据《证券日报》7月3日报道,数字医疗平台微医已于日前获得一笔金额超10亿元的融资,计划通过此类方式来加速数字医疗平台与本地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的融合,领投方为来自山东省的国有产业投资基金。而7月4日,微医方面对这一消息“暂不回应”。
此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而多个交易所IPO中均高度关注IPO主体及实控人在一定年限内的违法记录,本次处罚后或会影响今后微医的上市之路。(石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