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职调查”,你的理解都是错的

一、尽调目的并不是“评估项目可行性”

经典的教科书和金融机构的专业培训,都会告诉我们,尽职调查的目的就是“价值评估、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评估”,总之,一上来就给尽职调查 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好像一个金融机构的成败、兴亡都系尽职调查人员于一身。

其实这里有一个重大的误区,那就是混淆了“尽职调查人员的目的”和“看尽职调查报告人员的目的”。

价值评估、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评估,的确是一个金融机构“决策层”依据尽职调查报告所要做的基本工作。但是请注意,决策层是尽调报告的使用方,而不是尽调的执行者和尽调报告的写作者。

那么,作为尽职调查的执行者,他们的真正目的何在呢?其实,尽调的真正目的,应该是达成“信息对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信息对称问题是所有投融资机构面临的核心问题,也可以称之为“终极问题”。解决了信息对称问题,也就解决了风险问题;解决了风险问题,也就解决了困扰金融机构的核心问题。

第二、尽职调查是解决信息对称的唯一方法,虽然现在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可以不用业务和风控人员现场尽调,但获取大数据的过程本身就是尽职调查的过程。

第三、一个成熟的金融机构,既有非常专业的决策人员和决策流程,对于自己目标客户群也有非常清晰的画像,因此并不会因为尽调报告的结论是“可行”就直接操作该项目。

综上,尽职调查的根本目的是达成信息对称,为机构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尽调人员不需要拔高自己的重要性,评估价值、评估风险、评估可行性,真的不是尽调人员的根本职能,不要无谓的给自己背上沉重的包袱。

能够把一个项目的基本信息相对完整、客观的呈现出来,就已经达成了尽职调查的基本目的,并且实现了尽调人员核心的岗位价值。

二、尽调并不是越全面越好

虽然说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试图通过尽职调查环节解决信息对称问题,但事实上,要做到完全的信息对称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调人员从开始就要明白,尽职调查只能做到相对全面,信息对称也只能做到相对的对称。

1、客观条件不允许

对于初创的、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也许还比较容易做到全面调查,但是对于规模大、地域广、跨行业多、关联企业复杂的客户,如果彻查,需要非常长的时间,等到尽调结果出来,客户的需求可能已经不存在了。如果聘请大型专业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入场,成本上也可能构成根本的障碍。另外,对于商业机密看重的客户,尽调又多了一重限制。

2、重要性原则

对于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和效率考量,也不会要求尽职调查多多益善,越全面越好,而是会把握一个重要性的原则,那就是能够满足决策需要即可。比如:对于项目的历史信息,可能掌握过去2-3年的经营情况就可以了,不一定需要从诞生之初至调查日的全部详细信息。对于项目上下游客户的信息,调查几个重要的客户,如果已经能够说明问题,就不需要详细调查全部的上下游客户。

3、按需定制调查内容

例如:对于商业保理公司而言,对于客户的尽职调查,重点在于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以及操作过程的可控性,这个过程可信、可控的前提下,对于客户其他信息的调查则可以适当简化;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只要承租人承租的是自己擅长处理的租赁物,那么,对于承租人其他方面信息的尽职调查则可以相对简化。把这一点做到极致的是“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租赁细分行业。

综上,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Due的英文原意,本就是“适当”的意思。因此,作为尽职调查人员,并不需要一开始就鼓足勇气,一定要把客户查个底掉。而是要根据项目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住重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三、尽调报告并不是真正客观的

这一点,对于尽调人员,无论是业务经理还是风险经理,也许是最难以认同和接受的。如果说他的尽调报告不全面还容易承认,但是要说他尽调报告不客观,无论如何会跟你急。

其实,这一点也并不难理解,都是绩效考核惹的祸。作为尽职调查人员,在金融机构内部都会有一个身份,要么是业务经理,要么是风险经理,作为投资银行来讲,也许是研究员去做尽调。不论如何,这个报告是由人写出来的,而人就难免有情绪,作为职业经理人,对情绪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绩效考核了。

业务经理的考核指标通常是同业务量或者营业收入挂钩的,所以在业务经理的尽调报告中,更愿意披露偏正面信息,对于负面信息有意、无意会选择露掉。而对于风险经理,他的绩效是同风险挂钩的,因此,刚好与业务经理相反,风险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更愿意揭示偏负面的信息。

选择性披露可以称之为人性的弱点,因此,不能寄希望于每一份尽调报告都是绝对客观的,尽管客观性是每一个金融机构都竭尽所能争取的。也正因为如此,多数的机构会要求双人尽调,而且会要求业务与风控这样的组合,同时进场尽调。

双人尽调,并不会根除尽调报告的选择性披露问题,只是决策层在决策的时候,多了一份参照而已,对照着两份各有所偏的报告来解读目标客户,也许能够得出更接近于真实的结论。

综上,尽调人员也许并没有故意编制虚假尽调报告的初衷,也并不想用假尽调报告来损害公司利益和抹黑自己的职业生涯。但是,人性的弱点决定了你的报告很难做到100%客观。吊诡的是,即使你已经尽最大努力可观了,但是,决策者有意无意间,会认为你是不客观的。

四、尽职调查并不能发现全部风险

不可否认,专业的尽职调查能够有效的识别欺诈风险以及已经陷入危机的风险。但是,不得不说,这些仅仅是一个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一部分风险。更多的风险来自于目标客户未来经营过程当中将会遇到的风险。

风险可能来自于方方面面,比如:政府政策调控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行业周期的风险,金融环境变化的风险,企业内部管理引发的风险,市场变化的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往往是一份以历史信息为主的尽职调查报告所难以覆盖的。

由此也不难得出结论,一个金融机构,不应也不会过于依赖尽职调查报告。更多的功夫还在于清晰市场定位,做好金融产品开发,完善决策流程,打造核心业务能力等工作上面。

综上,尽调人员不要奢望自己的项目不出风险,因为很多风险并不源于项目的历史因素。但是,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Diligence则是勤勉尽责的意思,尽到应有的职责,才能在绩效考核的时候免责,这才是尽调人员更应该考虑的现实问题。

以上,是关于尽职调查在理念方面存在的一些误区, 希望对于正奔波在尽调一线的朋友们,能够有所启发。如果说:尽职调查无法掌握客户全面的信息,无法做到真正的信息对称,尽调人员又无法做到真正的客观,那么,作为金融机构该如何处之呢?请关注《风控系》(fengkongxi)公众号,后续将就此话题继续深入解读。也欢迎加入风控专题交流群(fengkongban),与各行业风控大咖探讨疑难问题,交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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