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 年5月21日发行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8 国微 01、债券代码:112708),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诚信国际关于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列入观察名单及“18 国微 01”信用等级调降的公告》(信评委公告 [2020]503 号)。中诚信国际认为,2020年11月10日,紫光集团官方网站发布 信息称,“清华控股宣布进一步加强本集团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 制,引入专门工作团队,以有效推动校企改革工作,促进企业稳定运行,积极稳 妥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产业战略发展”。
但其关注到,紫光集团战略重组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且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临近到期债务资金筹措压力较大,且有息债务规模较高,后续债券兑付仍面临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因素,中诚信国际决定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A 调降至AA,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同时,紫光集团流动性压力较大或将对紫光国微外部融资环境造成冲击,进而对公司业务运营及偿债能力带来负面影响。基于上述因素,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AA+的主体信用等级列入观察名单;将“18 国微 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A调降至 AA+,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并列入观察名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8 国微 01”公司债券将被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由原“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调整为“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原持有上述债券的非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非合格机构投资者不得再买入上述债券。 同时,“18 国微 01”公司债券将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6日停牌两天,并于2020年11月17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18 国微 01”公司债券交易实施上述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合格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