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7条举措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专家:将提高A股可投资性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意见》提出,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7条举措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治理水平、解决突出问题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包括: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完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协作;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次《意见》提出,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

《意见》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六大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同时,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完善再融资发行条件,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

在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在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方面,《意见》明确,要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

新证券法已经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成本。《意见》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推动增加法制供给,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当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 提高A股市场的可投资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务院此时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非常重大。中国资本市场在最近十年突飞猛进,规模急速扩张,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也在加速推进,在规模扩张、对外开放到达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市场上有没有好的投资标的、有没有优质的股票、有没有高素质的上市公司至关重要。对于境内和境外的投资者而言,如果市场的上市公司质量低下,进行财务造假,或者经营管理不善,这样的上市公司是没有投资价值的,即便投资者进来了,也可能会退出去。所以,目前已经到了A股市场上市公司质量必须要大力提升的时候。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实际上就是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董登新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仅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赚钱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前提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在诚信守法的基础上再去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相对就会容易得多。

事实上,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一直在加速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框架初步建立,从科创板推广至创业板,交易、再融资、日常监管、退市、投资者保护等关键环节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逐步提升。新证券法开始实施,在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

监管方面,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前期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一批重大财务造假案件遭到严厉查处, 9月18日证监会又通报了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的案例,9月21日宣布对近期存在价格短期异常波动的“天山生物”等股票有关异常交易立案调查。据证监会通报的上半年案件办理数据,今年上半年,新增各类案件165件,办结15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其中,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维维股份等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43起虚假陈述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本次国务院发布《意见》,体现出国务院对于资本市场的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A股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实现从重融资到重投资的重要转变。未来十年是我国资本市场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十年,居民储蓄向资本市场大转移的趋势已经形成,今年前三季度新基金销量已经创历史新高,未来居民储蓄大转移的趋势会更明显。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A股市场的可投资性,有利于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未来A股市场将迎来慢牛、长牛行情,优质上市公司是最值得投资者进行投资的。对于投资者来说,坚持价值投资,做好公司的股东,才能抓住A股市场的机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顾志娟 编辑 赵泽 校对 李世辉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546 字。

转载请注明: 国务院17条举措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专家:将提高A股可投资性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