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8日讯(记者 吴佳潼)今年1月,我国颁布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强调如果外商投资影响国家安全,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可以作出禁止投资的决定。有外商认为投资影响国家安全的定义不太明确。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办法》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高峰指出,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国刚刚施行的《办法》,是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化和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据介绍,目前《办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商投资范围: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