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丽人丽妆发出监管工作函 此前董事长黄韬发声回应

金融界网3月12日消息上交所3月12日披露,向丽人丽妆就相关媒体报道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对丽人丽妆发出监管工作函 此前董事长黄韬发声回应

此前据媒体报道,三八妇女节(3月8日),“丽人丽妆翁淑华”发布“寻夫”微博,而其要“寻找”的人是A股上市公司丽人丽妆(605136)董事长黄韬。此心酸的微博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微博中,“丽人丽妆翁淑华”所放的图片显示,其是丽人丽妆的001号员工,曾担任公司销售行政总监。按自述,她本是自己经营着一家淘宝店(也就是现在的丽人丽妆),随着公司渐有起色,被劝说成了全职太太。

此外,“丽人丽妆翁淑华”还@了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张勇、得到App创始人罗振宇、自媒体人papi酱等人,希望将微博内容转告给黄韬。

3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前往丽人丽妆公司所在地,独家采访了当事人黄韬。“等到过一段时间,你看到真相出来的时候,就明白我在顾虑什么了。”黄韬没有直接回应翁淑华微博的指责,但他认为现在自己处于舆论的弱势,大家看到的也并不是真相。

3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丽人丽妆公司所在地,独家采访了当事人黄韬。“等到过一段时间,你看到真相出来的时候,就明白我在顾虑什么了。”黄韬没有直接回应翁淑华微博的指责,但他认为现在自己处于舆论的弱势,大家看到的也并不是真相。

天眼查App显示,丽人丽妆的关联公司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约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韬,经营范围含香水、化妆品、日用品等批发销售;网上销售;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仓储服务等。十大股东信息显示,黄韬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49%,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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