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原创稿
6月1日上午9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崇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崇仁县明柯材料有限公司成功开出一张印花税税款76687.5元的税票,其中购销合同税款76336.3元、货物运输合同税款351.2元,见证了该公司成为崇仁县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首户开票的企业。
“现在我们只要填报一张申报表就能实现十个税种一次申报、一次缴款,只要首次填报的税源信息没有发生改变,都不需要再次填写申报表,程序变得更加简单,方便多啦!”拿着首张“十税合一”税票,崇仁县明柯材料有限公司办税人周丽群开心的说道。
据了解,5月起崇仁县税务局就组织开展了“线上 线下”的培训辅导,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广泛转发财行税合并申报政策;线下抽选了以房地产和变电行业为代表的30多户企业作为模拟试点申报,成立志愿者小分队,选派多名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让纳税人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合并申报的流程;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咨询辅导岗、LED滚动播放动漫视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辅导申报,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崇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分局长辛朝阳介绍到,“以往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存在“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很多纳税人经常反馈申报程序复杂,重复工作太多了,大大提高了申报的难度,现在合并申报将十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
“十税合一”申报是税务部门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提升办税服务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县税务局将在精准辅导上下功夫,继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确保所有纳税人熟流程会申报,全面保障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在我县顺利落地。(徐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