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顺威股份(002676.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狮66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诺安金狮66号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送达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事项意见函》(2020)沪01执1425号,主要内容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诺安金狮66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属文细棠份额部分的顺威股份120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8%),以协助司法执行方式转让给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顺威股份(002676.SZ)股东文细棠持有的1206万股拟被被司法委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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