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记者 陆敏) 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对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介绍了在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举措。
毛红军表示,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7万亿元,连续多年实现持续增长。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到8.1万亿元,同比增速19.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4个百分点。2020年农业保险保额4.1万亿元,同比增长8.6%,支付赔款616.6亿元,同比增长10.1%,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优先供给乡村振兴。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共同制定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即将正式印发。银保监会将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考核评估。银保监会还将继续指导银行建立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优化完善专业化的运行机制。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人员配置、考核激励、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金融业务进行政策倾斜;加大乡村振兴信贷供给,在全国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求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指导各银保监局提升辖内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满足县域有效资金需求。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加大对脱贫地区县域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在脱贫地区探索发展防止返贫险。研究制定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措施,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力争实现脱贫地区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所在省各项贷款增速,各脱贫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
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针对当前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获得感不强等问题,银保监会将指导各地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引导银行下沉服务,主动上门为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争取在2023年底实现对这两类涉农主体信用建档评级的基本全覆盖。另外,银保监会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在有条件的地区搭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破解农村金融缺信息、缺信用等难题。
四是加强试点示范,探索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农业农村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各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也不均衡。银保监会鼓励各地结合辖内农业农村发展特点,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完善信贷风险缓释机制、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进乡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等方面探索创新、破解难点、积累经验,通过打造样板带动提升全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
五是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区域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优化农险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