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报送虚假材料,光大永明人寿连吃5张罚单,合计被罚72万。
4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出5张罚单:苏州光大永明因“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业务资料不真实、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罚60万元,4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苏州光大永明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
苏州光大永明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资金。
二、业务资料不真实
苏州光大永明工作人员使用擅自刻制的客户印章用于该客户单位人员变更保全以及单位回执签收。
三、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
苏州光大永明向分局报送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报告》,该报告中“财务数据不真实方面”排查结果为“经排查,没有发现虚列费用报销的情形”,未涉及该公司应当报送虚列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的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苏州光大永明改正,并予以罚款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公司总经理宁显昆因对上述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总经理助理刘斌因“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团体业务部经理何伯圣因对“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行为”和“业务资料不真实”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银保业务部经理包美林因“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资金”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