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

中国财政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

中新社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赵建华)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风险总体可控。中国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16日在北京介绍,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许宏才说,2020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率为93.6%,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在100%到120%之间。总体来看,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率不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债务相关指标的水平总体不高,但局部地区的风险不容忽视。

当天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其中包括,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许宏才强调,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依法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合理分担风险。同时,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广东省等经济体量大、财政实力强的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为全国其他地区全面化解隐性债务提供有益探索。许宏才表示,财政部支持上海、广东等地分区分批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根据试点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再谋划后续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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