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郭铁)针对控股股东科迪集团以“债抵债”方式抵偿对科迪乳业约9.26亿元债务一事,深交所日前下发关注函,要求科迪乳业说明科迪集团在破产重整期间签订“债抵债”协议的合规性,以及后续还款安排。
2021年12月30日,科迪乳业发布公告称,同意用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从5家科迪乳业债权人处收购的公司债权,以“债抵债”的方式,等额抵偿控股股东科迪集团因资金占用而对公司负有的约9.26亿元债务。
对此,深交所2022年1月4日下发关注函,要求科迪乳业逐笔说明5家债权人对公司债权的形成原因,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是否与科迪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科迪集团在破产重整期间与科迪乳业签订相关协议是否合规,以及对于尚未解决的科迪集团对科迪乳业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后续解决措施和安排。
根据2021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向科迪乳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科迪乳业2016年-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超过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3亿元。2016年-2019年,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科迪乳业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大额资金及违规担保,且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仅2019年就累计转出资金近67.67亿元,提供担保金额4500万元。
科迪乳业近期公告显示,本次“债抵债”生效前,科迪集团持有科迪乳业44.27%的股份,非经营性占用科迪乳业资金余额约16亿元。“债抵债”完成后,科迪乳业已收到科迪集团通过现金、承债等方式还款13.6亿元。截至2022年1月4日,科迪乳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05亿元,违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35亿元。
新京报记者 郭铁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