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违法遭罚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 银保监会今日发布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62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违规行为,孙新华对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上述行为负责。 

  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罚款50万元、对孙新华警告,并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据人保财险官网披露的2019年年报,人保财险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独家发起设立,2003年11月6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持有68.98%的股份。 

  以下为全文:

  

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违法遭罚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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