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

□记者 王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为期半年的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据山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如2013年前后的形式是打着股权众筹旗号,2018年以后又以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冒头,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方式宣传新三板公司上市,诱骗投资者通过新三板系统协议出售股票,欺诈性、隐蔽性比较强。二是诈骗色彩越来越明显。现在不法分子往往都是打着非法证券期货的旗号,干的是诈骗的勾当,主要诈骗手段表现为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无实际经营场所,侵占投资者本金等。三是上网跨域成为常态。不法分子开展不法活动全程网络化,难以查清实际经营场所;使用的收款银行账户遍布全国,有的使用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进行层层中转;使用阿里云、腾讯云运行网站、App,相关后台数据分析较为困难。

一直以来,我省始终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涉非举报线索的办理力度,2018年以来共排查及妥善处理157条涉非线索,将其中6条线索作为非法经营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此外,还在辖区组织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和“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较为突出的非法活动予以重点整治和打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山东证监局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三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一是“非法荐股”,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荐股、软件荐股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二是“场外配资”,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点买配资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从事虚盘配资则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黑App”,指不法分子为开展上述违法活动,借助开发上线App,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根据《证券法》规定,“黑App”可能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对此,山东证监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黑App”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作者:王爽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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