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票宝#票据日评:节后首日,交投冷清

◆ 确保电子证据整个环节真实可信

◆ 可解决存证难取证难认定难问题

◆ 源头实现上网就留痕留痕即可溯

◆ 理性看待规范推广避免技术依赖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法官,你们这个平台真系掂(真棒)!”让香港居民李女士发出如此感叹的,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的涉港澳案件区块链授权见证通平台。

去年2月,年逾古稀的李女士所涉案件已进行过庭询,由于代理律师授权委托手续不完备,需另行补齐材料。李女士身体欠佳又住在香港,疫情防控期间往返难度较大。广州中院办案法官孙远风建议当事人与律师通过区块链授权见证通平台补齐授权手续,并协同律师远程指导李女士使用平台。授权见证当天,孙远风、李女士、律师同时登录平台进行三地连线,李女士独自顺利地完成了全部操作。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翔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广州中院通过引入5G、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技术,开发建设了高效便捷的区块链授权见证通平台,有效解决了港澳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天平链”“云上物证室”……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各地法院纷纷引入区块链技术为法院工作插上科技翅膀,有力提高了审判质效,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有力提高审判质效

针对电子数据存在虚拟性、脆弱性、隐蔽性、易篡改性等先天不足以及在司法实践中被采信难度高、效率低等特点,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18年建立电子证据开放生态平台——“天平链”。

电子数据在案件审理前会涉及生成、存储、传输、提交4个阶段,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很难被采信。而区块链存在去中心化结构、不可篡改、加密存储等特点,可以确保电子数据证据所有环节真实可信。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刘玄向记者讲述了平台的使用方法:“天平链”的应用接入方在产生或收到电子证据后及时进行摘要处理,广播到可信联盟链网络,存证成功后“天平链”返回唯一的存证编号;当有诉讼发生时,应用接入方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提交电子证据和存证编号;诉讼平台根据诉讼编号向可信联盟链查询存证内容,据此自动摘要对比以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存证时间。

“‘天平链’可以存证当事人上传到电子诉讼平台的诉讼文件和证据,防止其被篡改,保障诉讼安全,也可以验证进行过‘天平链’存证的诉讼证据,解决当事人取证难、认证难的问题。”刘玄说,通过对接入“天平链”的第三方平台制定接入标准,前置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工作,提高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为法官省去验证证据是否为原件的工作,且较人工验证准确性更高。

2019年4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采用“天平链”证据的判决出炉。法院通过调取“天平链”进行自动验证,验证结果显示涉案证据自存证到“天平链”后未被篡改过,得出区块链存证验证成功的结果,因此采纳该电子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据刘玄介绍,目前“天平链”已形成集数据生成、存证、取证、采信为一体的审判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取证时间由几周甚至几个月缩至一瞬间,有力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当前,北京、广东、浙江、四川等地法院均已上线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平台。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告诉记者,区块链技术已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实际应用案例,其具有的多方参与、防篡改、可追溯等特点可有效辅助法院开展相关工作,解决存证难、取证难、认定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惠及多个司法环节

2018年9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原告通过司法区块链平台对被告发表被控侵权文章的行为进行了取证和存证,形成相关的哈希值和证据文件。法院在审理中采信了原告的证据,判令被告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同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运行,随后多个涉及确权、维权的联盟链陆续加入。目前该院司法区块链接入底层节点27个,存证总量超过56.2亿条。

“司法区块链从源头上实现网络行为上网就留痕、留痕即可溯,试点的电子商务领域纠纷从1.3%下降至0.6%,互联网金融领域纠纷从0.7%下降至0.03%。”杭州互联网法院信息技术中心主任陈蓦介绍说。

当前,区块链技术已在法院工作中广泛应用,并在多个司法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

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有效解决了涉网案件存证难、取证难、采信难问题;广州中院涉港澳案件区块链授权见证通平台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立案诉累;四川宜宾两级法院创新构建区块链技术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及法律人工智能多技术相融合的现代化查封体系,实现法院查封阶段对查封财产远程数字化、可视化、便捷化监管,对企图破坏设备、违法入侵被查封标的物的相关人员及其行为实时视频采集取证并同步上链存证,切实解决了传统执行查封面临的封条易损坏、人为破坏取证难、查封财产难管理等难题。

在吴沈括看来,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不仅可以高效地完成案件审理、庭审参与、答辩质证等司法流程,还能够更好地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隐私安全。

不断推出创新应用

正如吴沈括所言,当前,各地法院正在不断推出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创新应用。

3月19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可在举证质证环节中,作为作案凶器的瓷盘碎片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通过“云上物证室”技术应用,所有物证都通过3D影像方式呈现在法庭上。

“办理刑事案件,相关物证会从公安流转到检察院,再从检察院流转到法院,既不利于证物保管,也与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不相适应。”嘉兴中院审管处处长孙浩告诉记者,有了“云上物证室”后,物证可以事先完成3D扫描并进入办案办公平台,这样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不必移送实物证据,代之以3D影像呈现。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物证仓库“物满为患”的现象,嘉兴中院去年创新推出以“3D+AI+区块链”为核心的“云上物证室”,打造数字化智能物证管理应用新模式,有效解决了法院物证存储难、管理难、查找难等痛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探索利用区块链化解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路径,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据了解,朝阳法院将试点小区的物业合同全部上链,实现全链条存证,同时向监管机构推送预警提示;将纠纷导入区块链后续链条中,对接协作的律所通过电子律师函释明双方权利,督促达成和解;在律所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将纠纷导入“无诉朝阳”工作平台,交由区法院、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物业行业协会联合组建的第三方调解分流平台调解;经调解无法实质性化解的,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这项机制目前已在朝阳区7个小区试点,2068份物业合同传至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区块链,效果良好。”朝阳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吴彬对记者说。

吴沈括告诉记者,区块链技术虽然在法院工作中应用前景广阔,但任何技术的应用都具有两面性,需要完善相关规范,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吴沈括建议,制定区块链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规章,明确应用范围、应用流程及日常监管和维护等工作,防止技术滥用、误用。同时,紧密结合各地法院的实际需求,切忌一哄而上、盲目盲从。

“要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科学规范地推广使用,避免落入技术依赖的陷阱。”吴沈括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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