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1月7日消息,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新”)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浙1002执恢51号,执行标的为3366.27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1月6日。
*ST中新成立于200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德松,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通信终端设备、电视机整机及零部件、音响设备等。该公司由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87%,陈德松持股7.22%,且陈德松持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55%的股份。该公司有8家对外投资企业。
*ST中新曾涉司法案件3764起,其中26.25%的案件身份为被告,72.5%的案件案由系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035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16亿元,此外有被限制高消费记录1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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