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9月18日,企查查显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汽车”)被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川0112执4540号,执行标的为66.9万元,立案日期2021年9月17日。
野马汽车于2011年1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徐晓明,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为汽车制造与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研发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等。该公司由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该公司有对外投资企业9家,大都涉及汽车领域。
据了解,野马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21条,涉案金额4655.7万元,历史被执行人记录77条,被执行总金额约1.16亿元,曾被限制高消费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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