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渌盛票据服务状告海骊住居等,因票据追索权纠纷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0月23日,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骊住居”)新增一则开庭公告。

  案号为(2021)黔0102民初22237号;案由为票据追索权纠纷;上诉人/原告为贵州中渌盛票据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贵州欣恒耀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所属案件为贵州中渌盛票据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欣恒耀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案件。

  海骊住居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斥,注册资本为5609.04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承揽家居集成业务、家居集成装饰装修、包括:总包集成方案(智能化控制、部品配套供应、装修方案)设计施工等。该公司由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6%,且海尔集团公司持有后者51.2%的股份。该公司有13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青岛海骊住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391起,其中,66.5%为被告,12.28%的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贵州中渌盛票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票据信息咨询与服务;企业会计外包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等。该公司由刘羽持股51%,张丹持股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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