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熊英英
9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公告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起草了自律监管相关业务规则,自2021年9月5日起陆续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首批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分别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简称《会员管理规则》)。
什么样的企业能在北交所上市?交易规则、退市指标中有哪些值得注意?记者就此进行了梳理。
上市门槛:平移精选层4套准入标准
《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为实现平稳过渡,北交所上市条件中各类指标及其具体数值,与新三板精选层进入条件保持延续。
发行人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退市指标: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
《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
交易类情形包含股票价格、股东人数、市值等指标,考察期均为连续60个交易日;财务类情形包含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指标,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具体来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二项情形的。
交易规则: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根据《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新三板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
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此外,股票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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