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2019年2月14日,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便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此后便受到了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2月13日结束,在剩余最后的2个月时间里,凡符合在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股票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参与最后的报名机会。
如今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再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局立案调查,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凡符合在2021年12月7日(含当天)前买入,并且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预先登记索赔(索赔条件或将随着案件进展有所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