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邬若军,实际控制人为邬若军、黎莉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邬若军直接持有公司42.2238%的股份,通过瑞航投资控制公司7.5219%的股份,其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49.7457%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黎莉与邬若军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公司3.982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物流中心经理。综上,邬若军和黎莉两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53.7281%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安培龙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1,892.3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拟募集资金49,363.91万元,其中39,363.91万元用于“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49,777.91万元,包含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办公室生活配套项目。其中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投资18,764.16万元,年产1,500万只压力传感器产品;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投资14,289.87万元,年产10,500万只温度传感器产品,其中非汽车综合用温度传感器10,000万只,汽车用温度传感器500万只;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309.88万元。
安培龙表示,公司将在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进行生产线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产品的整体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效率,为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安培龙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龙伟、刘杰。
收现比连续年低于经营现金净额连负年后去年0.18亿
去年,安培龙增收不增利,营收同比增长20.04%,净利润同比下降12.50%,扣非净利同比下降12.75%。安培龙的主营业务收现比近4年均低于1,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前3年均为负数,去年转正,但远低于净利润,去年公司净现比为0.33。
2018年-2021年,安培龙营业收入分别为25,895.12万元、35,073.62万元、41,806.13万元、50,185.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807.65万元、35,009.89万元、41,755.53万元、50,137.7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190.45万元、24,303.95万元、27,672.36万元、31,999.35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74、0.69、0.66、0.64。
以上同期,安培龙净利润分别为1,120.57万元、2,723.57万元、6,010.76万元、5,259.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8.69万元、2,783.09万元、5,345.41万元、4,664.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96.29万元、-790.08万元、-847.04万元、1,750.76万元。
安培龙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与净利润相差较大,主要受上下游结算方式、票据和凭证贴现现金流的会计处理以及备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对客户的往来款回收期整体长于公司对供应商的往来款付款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往来款占用了较多资金;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加,占用了较多的资金;2019年和2020年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获得现金流入1,560.74万元和1,073.22万元,应收账款保理现金流入记入了筹资活动现金流。
安培龙表示,2021年,因美的集团降低采购价格,公司对美的集团的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因“缺芯”影响部分客户下半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订单下滑。同时,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且公司不再享受社保减免政策,人力成本有所提高,单位成本亦有所增长。公司2021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664.08万元,同比下滑12.75%。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85.72万元,同比增长5.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5.86万元,同比增长107.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22万元,同比增长44.77%。
据安培龙招股书,公司对重要客户美的集团销售热敏电阻和温度传感器2022年1-3月销售收入796.00万元,同比2021年1-3月下降3,128.50万元。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热敏电阻和温度传感器的毛利率较低,销售压力传感器的毛利率明显高于美的集团热敏电阻和温度传感器毛利率,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使公司在2022年1-3月的毛利率同比提高4.46个百分点,毛利额同比增长709.23万元,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02.92万元,同比增长15.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07.52万元,同比增长51.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1.90万元,同比增长28.95%。
据安培龙招股书,公司的压力传感器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产销量快速提升。基于“健康经营 良性发展”的发展战略,由于温度传感器主要客户美的集团价格和毛利率报告期内下降幅度较大,公司2022年逐步主动退出对美的集团部分低毛利产品的供应,2022年半年度对美的集团的收入大幅下降。因上述产品和客户结构的变化,公司2022年半年度收入同比小幅增长,同时由于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压力传感器毛利率高于收入下降的供应美的集团产品的毛利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快增长,公司业绩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98.32万元,同比增长27.72%;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7,863.37万元,同比增长49.51%;预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17.40万元,同比增长52.60%。
曾业绩对赌失败
深交所在首轮问询函中指出,2018年8月,南海成长、同创伟业完成对公司增资,对应投前估值为9.5亿元,2019年9月,发行人股东邬若军将持有安培龙1%股份,按照零对价的方式转让给南海成长和同创伟业,转让原因为2018年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30%以上。
发行人在引入股东长盈投资、高国亮、李璐、南海成长、同创伟业、西博叁号以及中移创新等投资方时,发行人、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邬若军、黎莉与上述投资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了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业绩承诺补偿、上市承诺、回购安排、反稀释条款、最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已与上述投资方签署了对赌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在中止及恢复条款。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18年未实现承诺净利润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赌安排。说明对赌协议生效期间是否存在其他触发对赌相关义务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据安培龙回复,根据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与南海成长、同创伟业签订的对赌协议,约定“乙方(安培龙)预测并承诺2018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如乙方2018年经审计后的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度低于承诺预测值30%以上时,则丙方(邬若军)承诺零对价转让给甲方1(南海成长)和甲方2(同创伟业)共计投后总股本的1%,作为对于原协议下投资估值的调整,如交易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2018年,安培龙实际实现净利润1,120.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8.69万元。
回复称,2018年下半年,一方面,家电行业的增速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美的集团等客户的营业收入在2018年下半年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发行人2018年下半年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的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另一方面,车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作为安全件,其认证周期较长,导致发行人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未在2018年下半年形成规模销售,因此导致发行人2018年度未实现承诺净利润。
邬若军分别于2019年9月将其持有安培龙1%股份按照零对价的方式转让给南海成长和同创伟业、2019年10月将其持有安培龙0.1680%股份按照零对价的方式转让给西博叁号系因发行人2018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承诺而给予投资者的股份补偿以调整其投资估值,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相关对赌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协议,除因发行人未实现业绩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对同创伟业、南海成长、西博叁号进行的股份补偿外,不存在其他触发对赌相关义务情形,其他相关对赌条款已经全部终止,相关对赌协议的履行及终止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拳头产品去年降价
过去3年,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84%-89%之间。其中温度传感器带来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各期在60%以上,为公司第一大营收产品,该产品去年平均单价同比下降3.20%。
2019年-2021年,安培龙温度传感器平均单价分别为1.84元/个、2.03元/个、1.97元/个。
安培龙的氧传感器及芯体产品收入在逐年下降,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628.86万元、2,774.00万元、876.7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2%、6.64%、1.75%。
安培龙的压力传感器产品收入去年猛增至4,464.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的8.90%;2020年该产品开始为公司带来收入,金额为1,237.97万元,占比为2.96%。
拳头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
除压力传感器外,安培龙其他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均呈下降趋势。2019年-2021年,安培龙温度传感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8.60%、98.03%、90.90%,PTC热敏电阻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63%、80.10%、80.57%,NTC热敏电阻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30%、93.49%、80.08%,氧传感器芯体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88%、44.45%、21.97%,氧传感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9.69%、15.21%、14.38%,压力传感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4.13%、35.97%、98.29%。
拳头产品逐步退出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
据安培龙招股书,公司的拳头产品温度传感器主要用于家电领域,并逐步向汽车、医疗等应用场景拓展。
报告期各期,美的集团始终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主要采购公司的温度传感器和热敏电阻产品。2019年-2021年,安培龙对美的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785.84万元、11,207.01万元、11,081.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60%、26.81%和22.08%。
据安培龙招股书,由于公司对美的集团的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公司基于“健康经营良性发展”的发展战略,在部分产品招投标和议价时未接受降价,美的集团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公司供货份额。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家用空调类产品和生活电器类产品用温度传感器处于逐步退出和消化库存阶段。报告期内,上述生活电器类和家用空调类产品用温度传感器销售收入分别为10,946.27万元、8,829.86万元和8,134.8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1.27%、21.15%和16.22%,占比较高,虽然上述产品2021年度产生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低于1%,同时交易双方不存在产品质量方面重大纠纷,但上述事项对于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大,可能导致2022年温度传感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公司已经与美的集团协商一致,在2022 年逐步退出家用空调温度传感器的供应。2021 年度美的集团家用空调类产品用温度传感器销售收入为6,531.9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3.03%,占比较高,退出后公司对于美的集团销售额预计会大幅下降。
深交所在第三轮问询函中指出,目前美的集团进行2022年的招标工作,发行人家用空调类温度传感器产品未中标。深交所要求安培龙结合对美的集团销售产品2022年的中标情况说明预计2022年对美的集团销售下降的金额,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安培龙回复,公司与美的集团的合作时间较长,经历了“新产品导入-毛利率合理-大量交易-招投标及议价降价-毛利率降低-逐步减少合作”等过程。合作初期,美的集团是公司实现规模增长和建立市场声誉的重要客户。公司将温度传感器产品导入到美的供应链后,2018年-2020年,公司对美的集团的收入实现较大规模增长,同时美的作为家电行业知名客户,也为安培龙拓展其他家电行业客户起到一定的宣传推广作用。合作过程中,美的集团对于采购成本的管控体系较为严格,且由于其采购规模较大,其议价能力较强,在经历多次招投标及议价后,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对于公司未来与美的集团的合作,基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的“健康经营 良性发展”的发展战略,公司管理层经过权衡利弊,对于毛利率低于合理水平的产品会逐步退出供应,仅保留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的产品的供应。
安培龙称,目前,在家电领域,公司已经积累较多优质知名客户,如绿山咖啡机代工厂、雀巢咖啡机代工厂、TCL、格力电器、海尔智家等。同时,公司已经具有较高的销售规模。美的集团作为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客户,随着交易价格下降,目前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已经较小,公司与美的集团合作规模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去年末员工同比减少人
去年末,安培龙员工人数同比减少77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509人、1,769人及1,692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人员183人,生产人员1,314人,销售人员53人,研发人员142人。
去年主营业务收入中24%为境外销售
2019年-2021年,安培龙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608.17万元、10,922.83万元及12,274.5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44%、26.16%及24.48%。
安培龙称,公司的销售地区以境内为主,并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公司在境内市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华南和华东地区,公司的主要客户美的集团、TCL、比亚迪、伟嘉集团的境内子公司、万里扬、华为等分布华南和华东地区。公司在境外市场的收入占比较小,境外客户主要为家电制造商或汽车零部件经销商。
去年政府补助812万
2019年-2021年,安培龙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84.34万元、617.13万元及812.0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38%、9.11%及14.52%。
据安培龙招股书,2021年,公司取得了“专精特新补助”等几项金额较大的政府补助,产生了较高的收益,对利润的影响程度有所提高。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去年毛利率下降
2021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了5.69个百分点。2019年-2021年,安培龙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8%、35.18%及29.49%。
各期,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毛利率分别为32.79%、37.03%、31.1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8.40%、31.12%、31.40%;2019年、2020年,公司压力传感器毛利率分别为9.59%、18.61%,同行均值分别为30.42%、33.46%。
安培龙表示,公司与华工科技、兴勤电子和芝浦电子毛利率有一定差异。公司的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毛利率高于境内可比上市公司华工科技,低于境外可比上市公司兴勤电子。由于公司与华工科技、兴勤电子客户群体存在差异,不同客户所需产品的性能要求不同、议价能力不同,毛利率有所不同。公司的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毛利率高于芝浦电子,主要由于其人工成本较高。
去年末应收客户往来款项余额合计2.1亿
2019年末-2021年末,安培龙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077.81万元、12,953.31万元、14,981.04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6,349.72万元、6,168.71万元、6,077.29万元。各期末,公司应收客户往来款项余额合计分别为17,427.53万元、19,122.02万元、21,058.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69%、45.74%、41.96%。
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84.58万元、1,242.21万元、1,407.49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3.40%、9.59%、9.40%;期后回款分别为1,333.92万元、1,333.92万元、853.30万元,期后回款占比分别为89.85%、83.95%、60.63%。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0、3.48和3.5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97、3.79、4.64。
去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近1.5亿
2019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910.17万元、14,035.48万元及14,877.6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64.72万元、620.08万元和817.35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22%、4.42%和5.49%;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445.45万元、13,415.39万元和14,060.32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3、2.36和2.45,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65、3.35、3.67。
安培龙招股书称,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公司春节假期受人员流动及招工难的影响,一季度短期产能有一定波动,为保证及时完成交货,备货相对较多,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华工科技仅部分业务安培龙可比;兴勤电子、芝浦电子和森萨塔客户群体与公司有差异,客户要求的产品交期可能不同。因此,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均值
2019年末-2021年末,安培龙资产总额分别为42,362.87万元、54,936.31万元和73,185.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30,099.30万元、40,344.95万元、40,770.83万元,占比分别为71.05%、73.44%、55.71%。
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4,139.67万元、7,773.96万元、3,863.7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13,415.37万元、16,911.95万元和29,848.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2,727.79万元、16,267.50万元、16,915.07万元。
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312.25万元、4,831.06万元、6,703.7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元、0元、1,416.33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0元、0元、12,033.59万元,租赁负债分别为0元、0元、222.40万元。
2021年,公司借入长期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余额(不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为12,033.5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67%、30.78%和40.7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7.77%、42.32%、43.6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36、2.48和2.4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31、2.82、3.18;速动比率分别为1.70、1.66和1.58,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62、2.29、2.47。
深交所问询实控人一款理财产品
深交所在第三轮问询函中关注了安培龙实控人购买的一款买理财产品。深交所指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邬若军、黎莉报告期各期购买理财产品中包括深圳市丰源芯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丰源芯)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金额合计810万元。深圳丰源芯非金融机构,且发行人未说明相关资金最终投向。
深交所要求请安培龙说明实际控制人向深圳丰源芯认购理财产品相关资金的用途、最终流向,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据回复,根据实际控制人黎莉、邬若军与黎莉之子、黎莉之母等(协议甲方)与深圳市丰源芯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芯”)签署的《深圳市丰源芯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股权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及其《股权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邬若军与黎莉之子(协议甲方)与鼎益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益丰”)签署的《原始股权协议书》,邬若军、黎莉等共计签署四种类型协议。
上述投资目的并非为取得丰源芯股权、鼎益丰期权,而是为了获得固定收益回报,其未参与丰源芯、鼎益丰经营管理,未承担经营风险,且约定到期退出机制,本质为一项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的债权投资,故认定为购买理财产品。
丰源芯、鼎益丰基于商业信息保密要求,未能提供资金流水相关资料。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邬若军、黎莉已经向丰源芯申请提前赎回/转让将于2022年11月之后到期的投资产品,本金金额共计550万元,截至问询函回复出具日,本次已提前收回未到期投资本金49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及经协商,未到期提前赎回需扣除10%的本金(本金为550万元)。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另收回已到期投资本金130万元。截至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丰源芯、鼎益丰的合计投资金额为820万元,已收回收益208.80万元和投资本金625万元,合计金额为833.80万元,持有期间收益率为1.68%,已覆盖初始投资本金。
报告期内行政处罚起
报告期内,安培龙及其子公司存在以下行政处罚:
2019年8月,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东城综处字[2019]第16-0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安培龙的房产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建设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东莞安培龙限期到相关部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356,940元的罚款。
2019年5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东莞安培龙下发“东建罚(补)字[2019]第010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安培龙厂房、宿舍、办公楼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按照《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实施细则》(东府[2009]4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安培龙处罚款59,490元罚款。
据安培龙招股书,东莞安培龙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是为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补办东莞安培龙自第三方购入的已建房屋的产权证,按照东莞市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规定补缴相关规费和罚款导致。东莞安培龙目前合法拥有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系第三方于1997年开始建设、2004年建成,由于第三方建设时未办理报建手续,因此在东莞安培龙购入后长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为理顺产权关系,2015年10月,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收回上述房产所在土地,作为国有的储备土地。
2018年2月,东莞安培龙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上述房产所在土地,并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东莞安培龙取得的土地上已建有的厂房、办公楼、宿舍一并捆绑出让,东莞安培龙可按现状继续使用,但未来如办理相关证件,则按届时政策要求办理。
2018年4月,东莞安培龙取得了上述房屋所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申请补办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书。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09]41号),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按有关规定,业主愿意在补办相关手续过程中,补缴相关规费和罚款”。发行人为彻底解决房产土地瑕疵,申请补办东莞安培龙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的房屋产权证书,东莞安培龙按照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罚决定缴纳罚款。
2019年10月,东莞安培龙取得了上述房屋及其所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