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万亿元,增长12.5%。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4%,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具体来看,城乡市场同步恢复,城镇、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2.5%和12.1%。升级类商品消费增长明显,商品零售增长11.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体育娱乐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分别增长29.8%、22%和18.8%。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1.6倍。餐饮等服务消费有序恢复,餐饮收入增长18.6%,已接近疫情前水平。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交通通信消费、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分别增长27.9%、14.3%和14.8%。新型消费快速发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万亿元,增长12%,“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带动网上零售额1.6万亿元。海南离岛免税品销售额增长83.1%。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表示,2021年,消费市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呈现稳步恢复态势,展现出强大活力和韧性,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从全年情况看,消费市场呈现创新驱动特点明显、智能消费较快增长、绿色消费蓬勃发展、冰雪消费持续升温等亮点。
上述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从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加快新型消费发展、促进城市消费升级、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办好消费促进活动等5个方面做好消费促进工作。(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