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能源(600856)在
值得注意的是,中天能源(600856)在该公告中提到了,公司在2021年9月1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在2021年9月1日被立案调查。而这并不是中天能源(600856)第一次被调查,在2019年10月8日就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2020年9月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9月8日,中天能源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根据中天能源(600856)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1、凡在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8月8日间买入*ST中天(600856)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2、凡是在2021年9月21日及之前买入*ST中天(600856),并且在2021年9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因为证监会再次立案,索赔区间也有两条,投资者符合其一即可参与索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