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消息,7月7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了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嘉药业”)IPO进度,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已发出。
据招股书,迪嘉药业2022年拿出2亿元现金分红,已超公司2021年-2022年净利润总和,且其中1.7亿元流入了实控人控制的公司账户。与此同时,迪嘉药业还拟募资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此外,迪嘉药业还与控股股东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沙集团”)存在多次债务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等关系,导致公司业绩真实性存在争议。
2亿分红分掉2年净利润
拟募资1.5亿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迪嘉药业主营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要原料药产品包括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非布司他等,涉及肌肉骨骼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道和代谢类、呼吸系统类和神经系统类等领域。
2020年-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迪嘉药业营收分别约为3.07亿元、3.74亿元和5.1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801.79万元、6998.74万元和1.15亿元。其中,原料药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48%、75.66%和71.97%,为迪嘉药业贡献了超7成的收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迪嘉药业2021年度现金分红仅为2000万元,到了2022年,现金分红金额大幅提升至2亿元,而其2021、2022年的净利润合计为1.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2亿元分红中,1.7亿元流向了控股股东迪沙集团的账户。
股权关系显示,迪嘉药业实控人王德军、王琳嘉合计持有迪嘉药业33.45%的股份,并合计持有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沙投资”)75.36%的股权。而其控股股东迪沙集团正是迪沙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王德军、王琳嘉系父女关系。这也意味着,大部分分红实际流向了王德军、王琳嘉二人。
在此背景之下,迪嘉药业冲击创业板,拟募资约6.3亿元用于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募资的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大手笔分红,又大额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迪嘉药业招股书发布后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此外,王德军、王琳嘉还合计控制迪嘉药业89.06%的表决权。这也意味着,若二人未来使用控股地位,作出有利于其自身的决策,将直接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此,红星资本局向其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多次为控股股东提供债务担保
存在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约占当期营收10%
据招股书,迪沙集团的身份不止于控股股东,还与迪嘉药业存在“千丝万缕”的债务、供应等关系。
从2019年3月19日起,迪嘉药业就多次为迪沙集团的银行借款债务担任担保方,担保余额在2800万元-8000万元不等。并且,其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
除了债务上的关联关系,迪嘉药业还与迪沙集团长期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分类,迪嘉药业与迪沙集团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和关联租赁。其中,关联销售涉及资金最高并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分别为3543.04万元、4108.34万元和4859.59万元。
对此,迪嘉药业表示,上述关联销售系向迪沙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中所销售商品主要为原料药产品,主要涉及洛索洛芬钠、硝苯地平、福多司坦、格列吡嗪、坎地沙坦酯和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53%、10.99%和 9.43%。
公开资料显示,迪沙集团从事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处于迪嘉药业下游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洛索洛芬钠片、硝苯地平缓释片(II)、福多司坦片、坎地沙坦酯片等。
而关于关联采购一项,主要涉及向迪沙集团代缴水电费等,以及向实控人王德军配偶之弟王强实际控制的企业采购建筑施工服务。近三年来,上述关联采购金额合计为2091.42万元。
另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迪嘉药业营收净利逐年增长的同时,现金流却在逐年减少,报告期内分别为8029.56万元、7841.17万元和3108.93万元。研发投入占比也同步减少,分别为13.37%、11.57%和9.27%。
迪嘉药业解释称,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率较低,仅为27.11%,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期末订单增加,同时加大了存货备货量,导致期末存货项目有所增加。
红星新闻记者 邓凌瑶
编辑 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