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银泰证券营业部员工遭警示!年内股东欲第三次清仓转让持有股权

  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银泰证券一营业部员工因相关违规遭出具警示函。

  陕证监措施字〔2020〕36号显示,经查,王小光在银泰证券西安友谊西路证券营业部从事业务管理岗工作期间,违规组织本公司客户出借证券账户,并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因此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王小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其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做好相关客户服务工作,防范并妥善化解因你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客户投诉纠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银泰证券营业部员工遭警示!年内股东欲第三次清仓转让持有股权

  中证协官网显示,王小光于2016年4月1日在银泰证券登记执业,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目前登记状态为正常。

  股东欲第三次清仓转让持有股权

  银泰证券官网显示,银泰证券成立成立于2006年7月,是证券行业综合治理期间首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14亿元,主要股东为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致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1.43%、5.14%、3.43%。目前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等。现下设分支机构60家,并设有全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1家。

  中证协官网数据显示,银泰证券2015年~2019年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81亿元、3.94亿元、3.66亿元、3.01亿元、4.48亿元。2015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4.78亿元、1.52亿元、1.16亿元、0.34亿元、1.36亿元。5年来银泰证券的营收净利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甚至还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银泰证券股东曾三次想要清仓转让所持有的的股权,第三次目前正在进行中,尚未有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7月20日,某家金融机构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将出售持有的某证券公司的5.14%股权。公告中虽然匿名了转让的证券公司,但根据其中公布的该证券公司的股本机构比例,正是银泰证券。拟出让方为国银租赁。

  这也是国银租赁第三次清仓银泰证券股权,前两次均以失败告终。

  2019年12月27日,国银金融租赁曾挂牌转让银泰证券5.14%股权,挂牌价格为15465.04万元,但最终未能成交。

  2017年11月17日,国银金融租赁第一次将持有的银泰证券5.14%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15535.44万元。随后在2017年12月29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称该笔交易成交,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交易合同。但最终因未获得监管批复转让失败。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192 字。

转载请注明: 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银泰证券营业部员工遭警示!年内股东欲第三次清仓转让持有股权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