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控股股东近1.1亿股股份将被拍卖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近日,獐子岛(002069)公告披露,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通知,获悉上述股东于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2执2490号)。

据獐子岛此前公告,上述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合计2.49亿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由于未能完成股份质押购回还款义务,平安证券遂诉至法院。

2021年10月15日,三名股东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要求向平安证券偿还融资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2个月后,三名股东持有的公司合计2.49亿股份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目前,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作为被执行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其被冻结证券应当予以变价,并以变价所得清偿被执行人结欠之债务。法院最终裁定,拍卖、变卖执行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獐子岛10996万股。

值得一提的是,企查查APP显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为獐子岛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约为22.5%,此次被裁定进行处置的10996万股占到了獐子岛总股本的15.46%,如若不进行分拆,获得该部分股权的买受人未来将成为獐子岛的第一大股东。但该笔股权会否进行分拆拍卖、变卖尚无法得知,能否顺利拍出或变卖也存在不确定性。

獐子岛成立于1992年9月,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水产养殖业、水产加工业、水产贸易业、冷链物流业等,主要产品包括虾夷扇贝、海参、鲍鱼、海螺、海胆。不过,獐子岛却因其频繁跑路的扇贝而闻名A股,从2014年到2019年,獐子岛反复上演“扇贝跑了、死了”多轮跑路的剧情。此后,证监会运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才认定獐子岛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作假。企查查APP显示,当前獐子岛共有2项行政处罚信息。2020年6月24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021年1月,深交所决定对獐子岛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业绩方面,獐子岛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900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1.2亿元。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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