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闻晨报】;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月6日发布公告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
将开始“多退少补”
办理时间为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
在3月1日前离境的,
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无需办理?
2022年度汇算有何新变化?
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3种办理方式:
● 自行办理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 等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 单位办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 (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 请人办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简言之,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3大新变化,了解一下
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主要的变化有:
①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
②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 ,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③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2022年度汇算
新推3大优化服务举措
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
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2021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
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
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