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推动行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记者 张琼斯 韩宋辉 ○编辑 陈羽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完善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金融体系,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提升。

  《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做优做细科技金融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进首台(套)和新材料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首版次软件保险,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保驾护航。此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务,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满足科技创新多样化金融需求。

  《指导意见》还对各类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具体而言,《指导意见》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优化内部流程,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质量;鼓励商业银行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保险保障,加大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障力度;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共同推动形成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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