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超限且未及时披露,华兴源创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6日电 江苏证监局网站6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兴源创)因理财超限且未及时披露,被该局出具警示函。

理财超限且未及时披露,华兴源创被警示
截图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江苏证监局指出,华兴源创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3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7.153亿元,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2.153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

  华兴源创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兴源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要求华兴源创,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监管措施的1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华兴源创6日晚间发布公告对此说明称,公司在2022年1月底的募集资金自查工作中发现警示函中所述事项,即公司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购买的“7天单位通知存款”共计2.603亿元虽然形式上属于定期存款,但仍具备一定理财属性,应基于谨慎原则将其补充确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发现问题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救处理,于今年1月29日曾发布《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同时,华兴源创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以此为鉴,积极整改,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工业自动测试设备与整线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要测试产品用于LCD、柔性OLED、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电子等行业的生产厂家,以及为行业提供定制化的数据融合软件平台。2019年华兴源创登录中国资本市场并成为全国第一家荣获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的科创板上市企业。

  业绩方面,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华兴源创报告期内实现营收约11.02亿元,同比增3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1亿元,同比增21.69%。(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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