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1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2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的首发申请。
路维光电自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掩膜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和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微电子制造过程中转移图形的基准和蓝本。
路维光电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6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琳、颜利燕。路维光电此次拟募集资金4.05亿元,其中,2.66亿元用于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3446.95万元用于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营业收入分别为1.45亿元、2.18亿元、4.02亿元、3.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8.19万元、-4612.83万元、-368.43万元、1713.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7.96万元、-776.46万元、3245.98万元、3736.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6.69万元、-1259.97万元、2379.11万元、3583.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3.15万元、2442.11万元、1.13亿元、8559.94万元。
2021年全年,路维光电营业收入为4.94亿元,同比增长22.88%;净利润为2849.54万元,同比增长873.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30.64万元,同比增长61.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6.18万元,同比增长99.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同比增加19.34%。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1.30亿元至1.40亿元,同比增长约37.71%至48.3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500万元至1900万元,同比增长约62.66%至106.04%;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00万元至1700万元,同比增长约56.95%至105.25%。
路维光电2021年6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与公司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中,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
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196.60万元、-4441.24万元、-196.83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368.19万元、-4612.83万元、-368.43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829.55万元、-604.86万元、3417.58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657.96万元、-776.46万元、3245.98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568.28万元、-1088.38万元、2550.71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396.69万元、-1259.97万元、2379.11万元。
路维光电于2019年进行现金分红213.50万元,公司同期净利润为-4612.83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研发费用分别为820.55万元、1979.17万元、2835.82万元、1567.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9.07%、7.06%、4.41%。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65.09万元、788.58万元、770.39万元、629.07万元;折旧与摊销金额分别为151.81万元、322.23万元、963.00万元、570.8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分别为184.01万元、742.31万元、811.97万元、199.62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清溢光电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9%、4.25%、4.97%、7.33%;福尼克斯分别为2.71%、2.98%、2.81%、2.98%;台湾光罩分别为3.95%、6.37%、3.11%、2.21%。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62项已获授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拥有1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2项域名。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流动比率分别为0.75倍、1.08倍、1.25倍、1.7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9倍、0.82倍、1.05倍、1.38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2.77%、71.32%、65.70%、60.94%。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14倍、2.34倍、2.46倍、2.35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85倍、2.06倍、2.15倍、2.0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均值分别为26.39%、26.31%、32.05%、35.26%。
招股书显示,路维光电的主要产品为掩膜版。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07%、64.97%、74.13%、72.21%。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产销率分别为99.47%、94.53%、101.59%、98.43%。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65%、21.43%、23.14%、26.78%;其中,石英掩膜版毛利率分别为45.23%、19.12%、21.32%、25.54%,苏打掩膜版毛利率分别为38.44%、32.41%、34.35%、38.10%。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7.16%、26.87%、20.27%、22.73%。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负债合计分别为7.42亿元、9.22亿元、8.51亿元、7.9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94亿元、4.26亿元、3.65亿元、2.72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47亿元、4.96亿元、4.86亿元、5.25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短期借款分别为6260.00万元、6209.58万元、5507.92万元、5556.72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3.12亿元、4.10亿元、3.89亿元、4.34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别为500.00万元、6891.15万元、8660.72万元、3061.52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8 年起,成都路维分批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提供的共计4.88亿元长期借款,首笔借款于2018年9月开始发放,其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放款,该项目贷款条件为保证贷款以及抵押贷款。
路维光电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曾发生过转贷、关联方资金占用、不规范的关联往来等事项,内控曾存在一定瑕疵。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尤其是规范资金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整改。
转贷:2018年,路维光电转贷发生金额为7500.00万元,其中,通过受托支付对象柏建星科技转贷6500.00万元,通过东光星科技转贷1000.00万元。
关联方资金往来:成都路维接受兴睿宝的咨询服务,为保证成都路维11代线的顺利建设及快速投产,成都路维于2018年与兴睿宝签署了《咨询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由兴睿宝向成都路维提供G11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搬迁入厂技术指导并派遣相应技术人员进行协助。2018年、2019年,成都路维向兴睿宝支付咨询服务费602.67万元、527.33万元。
实控人资金占用:2017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武兵向成都路维借款280万元;2018年1月,杜武兵向成都路维借款500万元。2019年9月,杜武兵已归还上述借款780万元,并按照4.35%的年利率支付借款利息56.62万元。
主营掩膜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拟募资4亿元
路维光电自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掩膜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和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微电子制造过程中转移图形的基准和蓝本。
路维光电2022年3月24日披露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杜武兵直接持有公司31.7420%股份,通过路维兴投资控制公司10.1478%股份。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杜武兵、肖青、白伟钢在路维电子存在合作关系的情形,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股东肖青、白伟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武兵为一致行动人。杜武兵的一致行动人肖青、白伟钢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0.6580%、0.9842%股份。综上,杜武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3.5320%,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杜武兵。杜武兵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路维光电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6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琳、颜利燕。路维光电此次拟募集资金4.05亿元,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1.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总投资额2.66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66亿元;2.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446.9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446.95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总投资额1.05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5亿元。
2021年营业收入4.94亿元 净利润2849.54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营业收入分别为1.45亿元、2.18亿元、4.02亿元、3.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8.19万元、-4612.83万元、-368.43万元、1713.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7.96万元、-776.46万元、3245.98万元、3736.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6.69万元、-1259.97万元、2379.11万元、3583.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3.15万元、2442.11万元、1.13亿元、8559.94万元。
2021年全年,路维光电营业收入为4.94亿元,同比增长22.88%;净利润为2849.54万元,同比增长873.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30.64万元,同比增长61.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6.18万元,同比增长99.91%。
路维光电表示,2021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为4.94亿元,较2020年增长22.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6.18万元,较2020年增长99.91%。主要原因是随着获取订单能力增强,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平板显示掩膜版和半导体掩膜版等主要产品收入持续增长;同时,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带动营业利润大幅增长369.35%,公司盈利水平持续提升。
2021年全年,路维光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同比增加19.34%。
路维光电表示,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较 2020 年增加19.34%,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1.08亿元,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仅增加5262.73万元,销售收现情况良好。2021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35亿元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04万元,较2020年减少119.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股权融资较少,同时持续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1.30亿元至1.40亿元,同比增长约37.71%至48.3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500万元至1900万元,同比增长约62.66%至106.04%;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00万元至1700万元,同比增长约56.95%至105.25%。主要原因是公司延续了上一年的销售增长态势,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毛利持续增长;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的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快。
两版招股书三年净利润数据存差异
路维光电2021年6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与公司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中,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
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196.60万元、-4441.24万元、-196.83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368.19万元、-4612.83万元、-368.43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829.55万元、-604.86万元、3417.58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657.96万元、-776.46万元、3245.98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招股书为568.28万元、-1088.38万元、2550.71万元,2022年招股书为396.69万元、-1259.97万元、2379.11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2021年招股书为0.11元、-0.07元、0.35元,2022年招股书为0.08元、-0.09元、0.34元;
2018年至2020年稀释每股收益:2021年招股书为0.11元、-0.07元、0.35元,2022年招股书为0.08元、-0.09元、0.34元;
2018年至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招股书为5.04%、-2.95%、9.95%,2022年招股书为3.99%、-3.79%、9.45%。
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路维光电自 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调整。
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了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实质差异,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的累计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19年净利亏损4613万元 现金分红213.50万元
路维光电于2019年进行现金分红213.50万元,公司同期净利润为-4612.83万元。
经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3.50万元(含税)。上述股东股利均已派发完毕。
2021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率4.41%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研发费用分别为820.55万元、1979.17万元、2835.82万元、1567.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9.07%、7.06%、4.41%。
路维光电表示,公司2021年1-9月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成都路维于2019年立项的一批高世代掩膜版研发项目大部分已于2020年底完成,2021年1-9月公司涉及高世代掩膜版的研发项目较少,主要使用小尺寸掩膜版进行研发,研发费用有所降低;2021年1-9月公司大部分研发项目立项时间较短,前期理论研究阶段无需领用较多的掩膜版,主要使用小尺寸掩膜版进行研发,因此2021年1-9月研发费用有所降低;由于宝安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逐步搬迁至成都,母公司规划的研发项目数量有所减少,对应的研发费用相应降低。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65.09万元、788.58万元、770.39万元、629.07万元;折旧与摊销金额分别为151.81万元、322.23万元、963.00万元、570.8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分别为184.01万元、742.31万元、811.97万元、199.62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清溢光电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9%、4.25%、4.97%、7.33%;福尼克斯分别为2.71%、2.98%、2.81%、2.98%;台湾光罩分别为3.95%、6.37%、3.11%、2.21%。
62项已获授权的专利 1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62项已获授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及附属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上述继受取得的专利均为公司从路维电子处受让取得,该等继受取得专利的背景为路维电子整体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公司。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取得上述财产的权属证书,除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一项专利外,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其他专利未受到任何其他权利的限制或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上述财产权属明确,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1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2项域名。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流动比率分别为0.75倍、1.08倍、1.25倍、1.7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9倍、0.82倍、1.05倍、1.38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2.77%、71.32%、65.70%、60.94%。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14倍、2.34倍、2.46倍、2.35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85倍、2.06倍、2.15倍、2.0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均值分别为26.39%、26.31%、32.05%、35.26%。
路维光电表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偿债能力指标差异主要源于业务种类、融资渠道等因素。同行业上市公司较早地进行产能扩张和业务布局,后期随着规模效应的提升,以及通过上市融资等拓宽融资渠道,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虽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偿债风险较低,经营较为稳健。
产能利用率降
招股书显示,路维光电的主要产品为掩膜版,在生产中,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和产线运行情况安排生产,同一台光刻机既用作生产石英掩膜版,也用作生产苏打掩膜版,因此合并计算石英掩膜版和苏打掩膜版的产能利用率。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07%、64.97%、74.13%、72.21%。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产销率分别为99.47%、94.53%、101.59%、98.43%。
毛利率下降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65%、21.43%、23.14%、26.78%;其中,石英掩膜版毛利率分别为45.23%、19.12%、21.32%、25.54%,苏打掩膜版毛利率分别为38.44%、32.41%、34.35%、38.10%。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7.16%、26.87%、20.27%、22.73%。
路维光电表示,2019年,公司石英掩膜版的毛利率水平大幅下降26.11个百分点,2020年、2021年1-9月分别小幅增加2.21个百分点、4.2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结构升级,为响应客户需求拓展了高世代产线,单位材料和单位制造费用明显增加;产能利用水平波动影响石英掩膜版的毛利率;在高世代掩膜版领域尚存在一定程度的价格竞争。
2021年前三季度长期借款4.34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负债合计分别为7.42亿元、9.22亿元、8.51亿元、7.9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94亿元、4.26亿元、3.65亿元、2.72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47亿元、4.96亿元、4.86亿元、5.25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短期借款分别为6260.00万元、6209.58万元、5507.92万元、5556.72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3.12亿元、4.10亿元、3.89亿元、4.34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9月,路维光电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别为500.00万元、6891.15万元、8660.72万元、3061.52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8 年起,成都路维分批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提供的共计4.88亿元长期借款,首笔借款于2018年9月开始发放,其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放款,该项目贷款条件为保证贷款以及抵押贷款。
内控存瑕疵
路维光电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曾发生过转贷、关联方资金占用、不规范的关联往来等事项,内控曾存在一定瑕疵。
转贷:2018年,路维光电转贷发生金额为7500.00万元,其中,通过受托支付对象柏建星科技转贷6500.00万元,通过东光星科技转贷1000.00万元。
关联方资金往来:成都路维接受兴睿宝的咨询服务,为保证成都路维11代线的顺利建设及快速投产,成都路维于2018年与兴睿宝签署了《咨询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由兴睿宝向成都路维提供G11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搬迁入厂技术指导并派遣相应技术人员进行协助。2018年、2019年,成都路维向兴睿宝支付咨询服务费602.67万元、527.33万元。
实控人资金占用:2017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武兵向成都路维借款280万元;2018年1月,杜武兵向成都路维借款500万元。2019年9月,杜武兵已归还上述借款780万元,并按照4.35%的年利率支付借款利息56.62万元。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尤其是规范资金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