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定增募资不超9.7亿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君安建功

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9日讯今日,芯朋微(688508.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通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注册稿)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芯朋微定增募资不超9.7亿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君安建功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3亿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92.96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9.69亿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其中,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4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9.09%,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7年(含建设期)。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4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3.23%,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94年(含建设期)。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张立新直接持有公司3430.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3392.96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不超过1.47亿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新仍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表示,本次发行是完善市场布局的重要举措;将提高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强项目产品线配套封测产能保障;将进一步布局公司前瞻性技术领域。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江志强、何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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