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江某通过在某平台上注册投资了几千元钱,刚开始试了几次,发现平台能及时返还本金和收益,于是不断追加投资到几十万元。除了投资该平台,他还投资了同一个老板开设的其它平台和基金网站,并认购了15万元该公司的股权。然后,在猝不及防的一天,江某知道这些投资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投入的几十万或难追回。
“刚开始按时付本金和利息,获得我们的信任,后来钱多了就‘跑路’,原来都是‘套路’!”江某追悔莫及。
被起初的收益迷惑 一口气追加几十万投资
2014年7月份,江某看到某平台的广告,广告中有平台详细的介绍,并附有投资考察报告,看上去比较正规。于是他试着在该投资平台上投资了几千元钱,发现平台能及时返还本金和收益,随后又试了几次,发现都能及时返还,信任感大增,于是追加投资到几十万元。
在投资该平台后,该平台还介绍了他投资另外一个平台,号称投资增值平台,在平台左下角比较隐蔽的地方还有一个基金投资网站。江某了解到这些平台的老板都是陆某(化名),所以一口气投资了上述三个平台。
2016年4月份,该公司通过微信群和QQ群告知投资人,说公司已经在深圳前海挂牌另外一个公司,准备对即将成立的某合伙企业进行新三板上市,投资人可以将投资款转换成新公司的股权,当时很多投资人留言说相信杨某的能力,很多人准备转换股权。江某也认购了15万元股权,并随后将身份证寄往该公司,让公司代办入股。
直至案发后,江某才知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自己投入的几十万很可能血本无归。
惯用伎俩: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
警方查获,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陆某等28人凭借多个融资平台,以保本并高息(年利率20%-40%)回购、购进纸质珠宝后由公司托管并由公司向“购买人”支付高额增值利息等为诱饵,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279亿元。
办案警方介绍,传统的投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难,部分投资人急于寻找新的高利投资方式,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部分投资人贪图高利的这种心理来进行诈骗。“不法份子惯于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来迷惑人。”
投资提醒:最初的“甜头”后面往往是陷阱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尚泽律师指出,在上述这一类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投资人“先试试看”的心态,在前期投资金额较低的时候以高利息、高回报进行诱惑,让投资人尝到 “甜头”赢得信任后,再大肆编造虚假项目,让投资人一步一步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警方提醒,大家投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投资应走正规渠道;
二是不轻信投资公司提供的投资考察报告,投资者对投资标的要加以实地考察或选择在监管部门有备案的投资项目;
三是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投资理财公司和有过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警惕过分包装从业人员经历的公司。
【记者】谭冰梅
【作者】 谭冰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