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间,*ST力帆(601777)公告,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按照每10股转增24.99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满江红基金、产业投资人将分别受让公司13.4955亿股和9亿股转增股票,占重整并完成限售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29.99%、20%。本次权益变动,将使公司控股股东由力帆控股变更为满江红基金,满江红公司成为公司实控人。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新实际控制人到位,预计上市公司高层将进行调整。
股票除权参考价4.97 元/股
*ST力帆为明确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要素,拟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2020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0年12月23日复牌。
由于前述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22.4955亿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9.64623721亿股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 4.97 元/股,即12月21日收盘价。
力帆控股持股比稀释到13%
根据规定,满江红基金、产业投资人作为《重整计划》规定的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实施主体参与力帆股份重整,满江红基金通过力帆股份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力帆股份提供资金。
产业投资人通过力帆股份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力帆提供优质产业资源、与力帆股份签署关于换电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的授权协议和有关基地代加工业务的转移协议或其他代加工业务协议、推动力帆股份履行相关售后维保责任和加快推进力帆股份汽车与摩通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力帆股份将以12.85826279亿股流通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2.14173721亿股。转增后,力帆股份的总股本由13.13757579亿股,增至45.279313亿股;前述2793.13万股限售股在满足条件后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力帆股份总股本为45亿股。
满江红基金、产业投资人将分别受让力帆股份13.4955亿股和9亿股转增股票,占重整并完成限售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29.99%、20%。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使公司原控股股东力帆控股的持股比例,由约47.08%,下降至约13.75%,系第三大股东。
实控人背景为两江国资和吉利
本次权益变动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满江红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满江红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满江红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满江红公司为满江红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满江红基金,满江红基金的投资及其他事务、管理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行使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相关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聘用第三方向合伙企业提供服务、以及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由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或需经其同意。
因此,满江红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的约定,能够对作为投资型企业的满江红基金的重大经营、财务事项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满江红公司对满江红基金拥有实际控制权。
综上所述,满江红基金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满江红公司作为满江红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满江红基金,因此,满江红公司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满江红公司有两股东,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51%,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占49%。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谢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