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进一步明确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等事项

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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