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预热”多年的重要系统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敲定了。4月2日,央行公布会同银保监会起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最高附加资本要求为1.5%。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要求对四大行影响不太大,部分股份行有一定压力。
说到“系统重要性银行”概念产生的背景,是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监管“上了一课”,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随之产生,对上榜银行提出更审慎的监管要求。
我国2018年提出将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彼时也“预告”会有额外的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去年末,央行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再按系统重要性得分分五组,实行差异化监管。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组到第五组组内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分析认为,这有助于国内银行在确保经营安全的同时有效用好资本,提高稳健经营水平。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提出的附加资本要求水平适中。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分析称,《巴塞尔协议Ⅲ》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的附加资本要求是1%-3.5%,但目前没有机构进入3.5%这组,2020年摩根大通退出2.5%这组,因此实际范围为1%-2%;英国审慎管理局(PRA)对资产在一定规模之上的围栏银行设定的资本缓冲要求是0-3%。我国征求意见稿只有对第四组、第五组银行才会有1%及以上的附加资本要求,要求水平相对略低。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也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附加资本要求会对银行产生影响,但不太大,因为即使没有这个标准,银行也不敢直接卡在红线上,通常会留出比较大的空间。
记者翻阅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最新披露的财报看到,2020年四家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18%、11.04%、11.38%、13.62%。根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其他银行不得低于7.5%。可以看到四大行当前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在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外仍有2个点以上的空间。
“每年银行所在组还会有上调或下调变化。”宗良称。征求意见稿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应在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者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上升后,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1月1日满足。若银行退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下降,立即适用新的要求。
有业内人士预计,除四大国有行外,另2家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储)、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或成为首轮系统重要性银行。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目前,我国工农中建四家银行被纳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所执行的附加资本缓冲要求基本在1%-1.5%,因此征求意见稿的附加资本要求不会对四大行带来额外的资本要求负担,四大行执行《巴塞尔协议Ⅲ》的附加资本要求即可,但对部分股份行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附加资本的压力会相对较大。”温彬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世辉